一、活動宗旨:保存本縣文學資產,提升藝文環境,推廣文學創作風氣。

二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政府。

三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文化局。

四、參選資格1.本籍或現設籍彰化縣。

2.()於彰化縣居住、就學或服務5年以上。 (符合其中一項即可)

五、徵選規定:古典詩或現代詩,新舊作皆可,一人可報名多首。

六、評審方式()資格審查:由承辦單位審查。

()作品審查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、審並敘明入選理由。

七、獎勵辦法:提供百詩入選作者精美獎座乙座。

八、徵件日期:即日起至1000830日止(以郵戳或E-mail收件日期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

九、報名方式:郵寄報名或電子信箱報名(選擇其中一種即可)

()1.郵寄報名:報名表1(附表1),連同作品一式5份,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

1份(身分證、學生證、工作證明等),電腦打字者請加附原

稿word電子檔(光碟乙份或電子郵件move.c0714@msa.hinet.net)

親送或掛號郵寄至「523 彰化縣埤頭鄉彰水路三段5343 齊天創意行銷股份有限公司」。來稿請於信封上註明「參加百載百詩徵件比賽」。

2.電子信箱報名:報名表,作品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電子檔各1份,寄至

move.c0714@msa.hinet.net,請於E-mail主旨上註明「參加百載百詩徵件比賽」。

()簡章及報名表,請向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或圖書資訊科索取,或由文化局網站(http://www.bocach.gov.tw/)、活動網站(www.100poemstw.com)下載。

()洽詢電話:齊天創意 練先生 (04)8781568

十、注意事項

()作品手寫或電腦打字均可。手寫者請字跡端正,電腦打字者以A4紙張電腦繕打,字體以標楷體14級字,「作品名稱」繕打於作品首頁,請自行留底稿,恕概不退件。

()作品禁止抄襲,凡抄襲、冒名頂替或侵害他人著作權,除取消其徵集與獲選資格、追回獎座外,一切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
()獲選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並授權彰化縣(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)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,於任何地方、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、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。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。

() 獲選作品由承辦單位編印集冊出版百載百詩專輯並辦理百詩書特展。

十一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補充之。

http://www.cajh.chc.edu.tw/html/modules/news/visit.php?fileid=9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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